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特举办同等学力在职研修班。
一、 教学特色
系统课程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五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完备的辅导资料,助力学员顺利通过;
资审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上课;
共享法大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二、招生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相关专业人员;
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各大公司企业、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
社会各界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提高学位层次的兴趣人士。
三、开设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四、 课程设置 [ 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设置》]
五、学期安排与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学员集中授课(每月安排周末两天)。
2、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授课。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六、资格审查
1、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后,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报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办公室批准、备案。
2、符合条件者发给《入学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
七、证书颁发、学位申请、学位申请考试时间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学习成绩证明)。
2、符合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3、全国统考安排在每年五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以当年国家官方通知时间为准)
八、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且有一定 科研成果。
2、学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电子版材料及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
九、收费标准
1、课程班费用:30000元/两年(杭州班);25000元/两年(宁波);;25000元/两年(温州,在系统内招生)
2、申请硕士学位的费用为:14000元2019年现行标准(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的规定按照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标准另行收取。包含:答辩费、资格审查费、学位课考试费);
3、国家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学员自行负担;
重要提示:学籍注册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十、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科研楼
报名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A座东区429
联系电话:010-80908208 /0571-88067519
联系人:方老师 18658826911
周老师010-80908211、13456896251 、18612331935
汪老师010-80908213、13588363178、18612335868
黄老师 010-80908210、13735541608
程老师010-80908206 15710072452
郑老师010-80908209 15710051347
夏老师010-80908205 15711446435
叶老师010-80908207 15712892140
陈老师010-80908212 13732204525
法学院直属直招教学中心
1、中国政法大学浙江教学中心: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国际会议中心
2、中国政法大学宁波教学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3、中国政法大学温州教学点: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网址:http://web.cupl.edu.cn/fxy/
学校电话:010-58902965、010-58908179、58908177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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