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同等学力申硕的形式就读在职研究生虽然“只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但因为在申硕的同时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有机会接触到课程研修班的相关人脉资源;同时由于没有入学考试等优势,使得同等学力形式的在职研收到不少人的喜欢。
2020年,虽然因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原因很多行业收到冲击,很多往年的安排计划都被推迟甚至是搁置。但基于疫情的好转,很多工作也慢慢回归正轨。高校也陆陆续续的公布了今年的同等学力申硕课程班招生报名安排。今天,就随小K一起来看看本年度成医(成都医学院)的同等学力招生简章吧。
成都医学院2020年关于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位学员:
2020年我校拟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省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省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临床专硕专业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正在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或已取得的规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成都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报名表》。(见附件1)
二、报名步骤
(一)网上报名注册
申请人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必须按照本人真实姓名注册,姓名等基础信息均无法修改,邮箱要为常用邮箱(密码等用邮箱找回)。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必须按照操作指南中的注意事项操作,否则有可能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20年7月2日至7月10日,过时系统自动关闭。2020年我校招生名额为260人,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及《成都医学院授予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录取工作依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
(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
已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在2020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436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见报名条件第2项),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同时缴纳报名注册费300元,以及第一阶段学习费用8000元。
三、2020年成都医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的专业目录
2020年成都医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的专业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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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105101 | 内科学 | 01 | 肾脏病学 |
02 | 心血管病学 | ||
03 | 内分泌病学 | ||
04 | 消化病学 | ||
05 | 呼吸病学 | ||
06 | 血液病学 | ||
07 | 风湿免疫病学 | ||
08 | 传染病学 | ||
105102 | 儿科学 | 01 | 儿内科学 |
105103 | 老年病学 | 01 | 老年病学 |
105104 | 神经病学 | 01 | 老年脑血管疾病及认知障碍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01 | 医学影像学 |
02 | 超声医学 | ||
1051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1 | 临床诊断技术 |
105109 | 外科学 | 01 | 骨外科学 |
02 | 脑血管病外科 | ||
03 | 心胸外科学 | ||
04 | 胃肠外科学 | ||
05 | 烧创伤外科学 | ||
06 | 神经外科学 | ||
07 | 肝胆胰外科学 | ||
08 | 泌尿外科学 | ||
105110 | 妇产科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5111 | 眼科学 | 01 | 白内障、青光眼 |
105112 | 耳鼻咽喉科学 | 01 | 头颈肿瘤 |
105113 | 肿瘤学 | 01 | 肿瘤治疗学 |
105114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01 | 老年康复和神经康复 |
105116 | 麻醉学 | 01 | 临床麻醉与危重症学 |
105117 | 急诊医学 | 01 | 急症创伤骨科、急危重症抢救 |
105127 | 全科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5128 | 临床病理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四、学位课程学习考核方式
学习方式为不脱产学习,按照培养方案的专业设置,统一集中教学,学习时间为1年,一般安排在周末。考试在该门课程结束时随堂进行。
五、课程学习有效期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我校临床专硕课程学习有效期为6年,自学校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6年内须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包括通过全部学位课程考试及统考科目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授位。否则本次申请无效,课程成绩作废。
附件目录:
1.《成都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申请表》
2.《同等学力人员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指南》
3.《成都医学院授予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8-62739177
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6月30日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操作指南
一、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注:
①邮箱地址必须为你经常使用的国内邮箱,密码重置通过邮箱进行,邮箱不得乱填,否则密码遗忘后无法找回;电话号码填写常用电话号码,注册后无法更改;
②姓名严格按照身份证填写,中间不得有空格等;
③注册完成后,请进行激活。
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然后填写以下信息,请务必按照要求据实填写
1、照片上传
注:
①作为以后学位证书照片,必须为正面照,不得用侧身照;
②不得用photoshop等图形软件过度修饰;
③背景必须为蓝色,保证合理的清晰度;
④必须严格按照提示的尺寸大小上传,否则会提示错误;
⑤上传照片如果不合格,会审核不通过,影响报名。
2、基本信息填写
注:
①姓名拼音参照:《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②个人信息请严格按照身份证件填写;
③获得前置学位年月必须严格按照所获学位证书上的日期填写,乱填或者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3、申请学位信息填写
注意:
学位授予单位省市为:四川省
学位授予单位:成都医学院
学位申请年月:系统默认
院系:选择临床医学院
注:上述步骤全部完成后,在申请学位信息页面右上方,点击提交学位申请。
成都医学院授予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为完善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临床专硕学位)的有效途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校招收全日制临床专硕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可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学位。
第三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负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学位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报名与考核
第四条 申请报名的资格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者。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临床专硕学位专业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申请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规培单位出具的正在规培证明或已取得的规培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成都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报名表》。
第五条 申请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学校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本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学位的专业领域信息,以及培养方案、课程考试成绩有效期、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成绩有效期等信息。
(二)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三)信息确认。申请人在本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校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见第四条第二项),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接受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结果录入信息平台。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转入在册申请人信息库。
(五)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六)学校审核申请人的统考报考资格。
(七)通过学校统考报考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在线缴纳统考报名考试费。
(八)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九)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第六条 课程学习考核
(一)课程学习有效期
自学校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5年内完成学位课程学习考试、统考科目考试,否则课程成绩作废。6年内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
(二)学位课程学习与考核
1.学习方式。不脱产学习,学校集中安排时间组织教学及课程考试。
2.学习和考试内容。参加本校临床专硕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严格按照临床专硕在校研究生的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如缺考或考试不合格,学校不单独组织补考,将在下一年度参加同种课程的补修、补考。学位课程考试未完全达标者,即使通过国家英语和综合统考,也不安排进入第二阶段学习。
(三)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者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临床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国家划定的合格分数。
第七条 临床能力考核
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第八条 专业课、专业英语考试
申请人在论文答辩前应参加学科组织的专业课、专业英语理论课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
第三章 学位论文
第九条 学位论文工作
(一)论文工作申请。申请人在完成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位课程考核、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向学校提交学位论文工作申请,填写《成都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论文工作申请表》,学校在征求导师与申请人意见基础上,安排与申请人规培专业相对应的导师作为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二)论文选题要求。选题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与技术手段为出发点,选取临床实践中的主要问题加以总结和研究分析。选题应具有潜在的学术价值和临床意义。申请人应在撰写论文前完成开题报告,具体要求见《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有关规定》。
(三)学位论文要求
1.规范性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申请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其规范要求执行《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2.质量要求。学位论文反映的研究结果应对本领域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借鉴意义,学位论文条理清楚、表达准确、数据真实、分析科学、结论合理。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已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基本具备独立承担临床医疗实践工作和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第十条 学位论文评阅
(一)申请临床专硕学位论文评阅的条件
1.已经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专业课和专业英语),且成绩合格。
2.已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及临床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3.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已经过预答辩,并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符合要求。
5.导师审签同意申请者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6.送审评阅论文已对作者、导师等信息进行隐名处理。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学位论文评阅的其他规定和要求见《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学位论文答辩
(一)符合学位论文评阅要求和评阅通过的学位论文,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申请者答辩前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2.学位课程成绩单。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学务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临床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材料需有关部门加盖公章,临床医学院通过并签署意见后,报校学位办审定备案后,方可进入临床专硕学位论文答辩环节,并填写《成都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学位授予申请书》。
第四章 学位审批与授予学位
第十二条 硕士学位授予审批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
2.完成临床专硕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及临床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4.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二)硕士学位授予审批的程序
1.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学位授予标准,按照答辩委员会在《成都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学位授予申请书》上所签署的意见,临床医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并将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相关材料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提交校学位办。
2.校学位办汇总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临床专硕硕士学位,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所获硕士学位水平,但不涉及学历。
第五章 质量监督与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质量监督
(一)严格审查申请者相关材料,建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档案,申请人所提供的所有个人材料及培养期间的相关材料严格建档存放。
(二)根据《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活动,包括授课教师资质的审查考核、课程计划规范管理、督查及引导教学工作、严格执行教学评价机制等,保证同等学力人员培养质量。
(三)学位论文选题应对本领域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借鉴意义,根据本校对学位论文开题、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的相关规定,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确保每个环节严格规范进行。预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者,因非在校,以及工学矛盾等因素,而降低学位论文标准等情况。
(四)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就业跟踪反馈工作,同时接受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 组织管理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学位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校学位办负责具体实施。
(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培养方案及学位论文等相关事宜的指导及质量监控。
(三)临床医学院主管部门配合校学位办,做好导师的安排,学位论文的开题、评阅及答辩等相关工作。
第六章 学费缴纳
第十五条 申请人缴纳费用
(一)申请人向本校缴纳报名注册费后,方可进行信息采集,缴费金额为300元/人。
(二)申请人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需向本校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考试费用,缴费金额为8000-12000元/人。
(三)申请人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和临床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需向本校缴纳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工作费用,缴费金额为12000-16000元/人。缴纳费用后,学校安排相应的导师作为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四)缴纳的具体费用以当年的招生简章为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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